SJ 20765-1999 实验室用28Vd.c电感器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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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AE6E53CAE49DA9E000653A3540E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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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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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 5950 SJ 20765—1999,实验室用28 Vdc电感器总规范,Inductor,28 Vd.c. laboratory test,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1999-1170 发布1999-1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实验室用28 Vd.C.电感器总规范 SJ 20765-1999,Inductor,28 Vd.c. laboratory test,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1范围,1.1 主题内容,本规范规定了 28 Vdc铁芯电感器(以下简称电感器)的分类、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军用开关、继电器和断路器实验室用感应电流额定值低于100 A的铁,芯电感器,1.3 分类,1.3.1 电感器按感应电流额定值分为两种类型:,1类电感器:额定电流为2.100 A;,2类电感器:额定电流为低于2 A,2引用文件,GJB 360A—96电气及电子元器件试验方法,3要求,3.1 首件,当合同或订单规定时,应提供首件检查样品,3.2 检查和试验,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已通过本规范所规定的检査和试验的电感器,3.3 材料,电感器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相应规范的规定。若对某种材料未作规定时,则,应采用能满足本规范要求的材料,3.3.1 金属材料,金属材料应是耐腐蚀或应经过耐腐蚀处理的,3. 3.2不相容金属,除非适当防护以抵抗电化学腐蚀,不相容金属不能相互直接接触使用,3.3.3 材料的选择,对本规范未做出明确规定的材料、零件,其工艺过程和技术条件及标准的选择应符,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1999-11-10发布 1999-12-01实施,-1 -,SJ 20765—1999,合有关规定,3.3 . 3.1标准件,应优先选用标准件(例如螺钉、螺栓、螺母、定位销等),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应标明标准件的规格,以保证其互换性,3.4 设计与结构,3,4.1 总则,电感器应符合规定的设计、结构和外形尺寸(见附录A),3.4.2 垫片,用于隔开磁隙的垫片应是非磁性不锈钢或是黄铜或青铜,3.4.3 贯穿螺拴,贯穿螺拴应为钢制,并且采用涨扩エ艺使其形成耐夯结构,3.4.4 安装面,安装面应是平坦的,其平面度为0.38 mm,3.4.5 安装,1类和2类电感器的安装尺寸应分别符合附录A中的规定,3.5 电阻,当电感器按4.6.2规定试验时,两引出端间电路R应为:,1 类电感器:0.277+10% Q;,2类电感器:8.15±10%Q,3.6 特性曲线(电流.时间),a. 1类电感器按4.6.3条的规定检查或试验时,其电流对时间的特性曲线应在附录,B (补充件)中图B1和图B2所示的区域内。为便于参考,在附录C中给出了贮能曲线,b.当2类电感器按4.6.3条的规定检查时,其电流对时间的特性曲线应符合4.6.3,条的规定,3. 7溫升,当按4.6.4条的规定试验时,线圈温升应不超过85 K,3.8引出端强度,电感器引出端分别在附录A图A1和图A12中作出规定,3.8.1 电感器按4.6.5条的规定做完螺纹引出端强度试验后再通电,应无短路、击穿、,松动或转动现象,3. 9介质耐电压,当按4.6.6条的规定进行试验时,电感器应能承受规定的试验电压,无飞弧、火花、,绝缘击穿或损坏,3.10 互换性,为便于装配和使用,同一承制方生产的所有零件应能完全互换,3.11 标志,电感器应按5.3条的规定进行标志。标志应清晰、牢固,3.12 尺寸,1类和2类电感器的尺寸应分别符合附录A中图A1和图A12的规定,3.13 加工质量,-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J_20765—199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感器应采用能保证质量一致性的生产エ艺进行加工,应能自由拆卸、更换零部件,不能有影响寿命、使用性能或外观的其他缺陷,4质量保证规定,4.1 检验责任,除合同或订单另有规定,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除非合同或订,单另有规定,承制方可以使用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适用于完成本规范检验的专用和其,他设备。有关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査,4.1.1 合格责任,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要求。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系统或质量大纲的ー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未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检验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4.2 检验分类,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a,首件检验;,b.质量一致性检验,4.3 检验条件,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试验均应在GJB 360A所规定的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4.4 首件检验,首件检验应在上级部门认可的条件下进行,所采用的样品为在生产中通常使用的设,备和エ艺所生产出来的。首件检验应提交ー只样品并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和要求,4.5质量一致性检验,4. 5.1质量一致性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任何按下列顺序进行的检验或试验中失,效的产品都将中断下ー步的检验,表1质量一致性检验,检査或试验要求条款号方法条款号,外观及其结构3.1 4.6.1,电阻3.5 4.6.2,特性曲线(电流.时间) 3.6 4,6.3,温升D 3.7 4.6.4,引出端强度い3.8.1 465,介质耐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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